,因为他连自己的命都不会珍惜,只会珍惜自己离门有多近。
所以苏长夜没有再跟他废一句话。
最后一枚黑钉起出的瞬间,他已经先一步抬剑。
剑起的同时,沈墨渊脚下那片血纹竟也跟着往上抬,像认准了苏长夜会往哪落。
这不是简单的料敌,是整座喉阵都在替他看、替他算。若换个稍慢一点的人,光是这半步先机,就足够被活活拖死在仓里。
也正因此,苏长夜第一剑就用了狠。
这一剑没有试探。
是奔着把这位黑河城新长出来的疯刀,先从阵上劈下来。
沈墨璃看见这一幕,眼底那点恨意更深。她太知道弟弟一旦站稳主喉,会有多难杀。可也正因为难杀,才更不能让他继续借整座城往下喂。今夜这一刀若斩不下去,往后黑河城只会更像一具披着人皮的仓。
所以这一剑,不光是救人,也是截城。
沈墨渊之所以可怕,不在于他叫得多凶,而在于他连疯都疯得有条理。什么人该留到阵起后再杀,什么话该在什么时机说出口,什么血该先放,什么口该最后开,他全算过。这样的人若继续长下去,只会比一条失控的疯狗更难收拾。
而这样的人,最适合死在阵刚起、梦还没做完的时候。
留得越久,死的人就越多。
这种疯,只能趁它还披着人皮时先斩。
迟一瞬,都不行。
必须现在。
再迟半步,整座黑河城都得跟着流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