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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6章 三世七,整劲!(2/2)

    现在要是让他撒欢跑,后边放几条狼狗助攻,不敢说博尔特,苏炳添应该是可以的。

    袁凡拎起提箱,乐滋滋地向车站走去,六十多章了,总算可以跟张长腿比肩了。

    嗯,月色真好。

    撩人。

    ***

    写到这儿,抱犊崮算是告一段落了。

    其实,这只是这本书的序章。

    之所以选用这个历史碎片,是因为这个碎片足够戏剧性,足够代表性。

    从这一个碎片,就能折射出整个生物链的捕食定律和生存状态。

    孙美瑶的事情,是我拜读吴思先生的《血酬定律》之时知道的,当时我还年轻,读得冷汗涔涔。

    可惜我的笔力不够,没有写出其中的波谲云诡,没有写出其中的喜怒哀乐。

    但我已经尽力了。

    才华是个客观的东西,脑子里要是只有水,再怎么晃荡,也出不来地沟油。

    这本书的数据并不好,这是应有之意,也在我的预料之中。

    题材小众,写法老套,过于写实。

    让人看了,“不爽”。

    不过,我还是这么写了,原因有两个。

    一是我自己的原因,因为我这个人脑子轴,不会“爽”。

    一个是历史的原因,因为那个时代,没法“爽”。

    说实话,这本书写起来有些吃力,尽管已经很小心了,还是有章节差点没过审。

    但特别高兴的是,还有这么多的同道,远迈关山,跑来为我捧场,给我戳活儿。

    感激不尽,给您作揖!

    厚颜相求一句,书看到这儿,要是您觉得还能看,请您帮忙写个书评,承您的情了!

    话不多说了,过门拉完了,下一章开始,走入津门。

    正式走入那个光怪陆离的时代。

    集虚斋诗曰:

    大梦蝴蝶鼓瓦盆,夜雨潇潇自昏昏。

    少年不知书中浅,中岁方晓世事深。

    醉了春夏秋冬酒,颠倒东西南北人。

    懒顾生前身后事,飞鸿踏雪不留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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