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章你算小丑(1/3)
从崔昭正问出李县令的那一刻,方许就知道今天他应该不会安安稳稳的睡觉了。原本县衙里的人虽然都已经被下狱,可新来的未必就比已经下狱的善良。关于这个人口贩卖的案子,如果是别人来看可能还不会看的那么高远那么庞大,方许是经历过灵胎丹案子的人,看多高多远他都不会觉得过分。上一次的崔昭正和张望松都不是什么好人,明明地位都不算很高却又极为关键。方许有些后悔的就是当初面对这两个人的时候没把他们太当回事,这才......方许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,目光从那根沾着血丝的分水刺上挪开,落在小琳琅脸上——她睫毛还颤着,箭尖微垂,指节发白,却没看捕头,而是直勾勾盯着他,眼神像在辨认一块刻了三百年风霜的老碑。他忽然就笑了。不是嬉皮笑脸,不是装疯卖傻,是真正松了口气、卸了千斤担子的那种笑,嘴角扬得高,眼角弯得深,连带着被勒红的脖子都舒展了几分。他往前半步,声音不高,却稳稳压过了四周骤然死寂的人声:“你射歪了。”小琳琅一怔:“……什么?”“箭该钉左耳后三寸,贴着枕骨入,震断颈动脉旁侧的‘玄枢’脉络,人即昏厥不醒,还能活。”方许说话时手指微微屈起,仿佛在虚点她持弓的手腕,“你现在这角度,力道偏了三分,箭簇擦过臀肌最厚处,只伤皮肉——他疼,但没废。”小琳琅嘴唇动了动,没出声。可她持弓的右手,极其细微地抖了一下。不是怕,不是羞,是某种沉埋已久的本能被猝然撬开一道缝,漏出底下温热的、带锈的回响。那边捕头已被重吾按跪在地,裤裆里淌出暗红混着黄浊,嘴里嗬嗬作响,眼神涣散却仍死死盯住方许,喉咙里翻滚着不成句的嘶哑:“你……你怎知……我藏的是分水刺……怎知玄枢……”方许没理他。他抬眼望向李县令。李县令正往后退,手已按在腰间刀柄上,胖脸浮着油汗,眼睛却亮得瘆人——那不是恐惧的光,是猎犬闻到血腥后龇牙咧嘴的兴奋。他身后数十衙役虽被巨野小队压得节节后退,可没人倒下,没人弃械,反而越战越狠,刀刀往要害招呼,招式熟稔得不像捕快,倒像排练过千遍的杀阵。方许忽然明白了。这不是临时起意的狗急跳墙。这是早备好的局。山匪灭口是饵,五花大绑是饵,连他爹娘扛着娘跑掉,恐怕也是饵——饵要够香,才引得监查院的人真信了他是凶手,才肯把他押进县城,押到这青石板铺就的杀场中央。李县令根本不怕监查院。他只怕监查院不来。因为来的人越多,死得越干净,证据就越少;死得越干净,他就能把“假官差谋害良吏”写成八百字奏疏,附上百姓联名血书,再让张望松知府亲自盖印——张望松。方许舌尖抵住上颚,尝到一丝铁锈味。原来如此。上一次大哥李知儒栽在张望松手里,是因为张望松早与李县令沆瀣一气,一个在上头批文书,一个在底下喂豺狼。而这一次……张望松还没露面,可李县令这副笃定架势,分明是已经接到密令,只等监查院的人血染街巷,便立刻封城、焚档、屠证——屠的不是人证,是那些被山匪掳走又侥幸逃回的少女们。涿郡东郊破庙里的三十七具女尸。方许闭了闭眼。他记得那味道。霉烂的稻草混着未干的血,还有少女手腕上褪色的红绳,被雨水泡得发胀,像一条条垂死的蚯蚓。“沐红腰!”他忽地喊。沐红腰正用链枪绞断一名衙役的锁骨,闻言侧身,枪尖滴血:“说!”“东郊破庙,三十七个姑娘,昨夜子时前,全活着。”方许语速极快,字字如凿,“若她们今晨没出现在县衙门口,你们现在抓的,就不是贪官,是替朝廷背锅的死囚。”沐红腰瞳孔一缩,链枪猛地顿住。她没问凭什么信他。只因她刚看见方许解绳时手腕内侧——一道淡青色的旧疤,蜿蜒如龙,自腕骨直没入袖。那是监查院初代“衔烛使”才能烙下的火印,三百年未现世,只存于院志孤本第一页的朱砂拓片里。而此刻,方许抬起手,五指缓缓收拢,掌心朝上,悬在半空。没有灵光,没有符纹,甚至连风都没动一下。可巨少商的刀,突然嗡鸣。兰凌器腰间的双钩,毫无征兆地自行跃出鞘三寸,钩尖齐齐转向方许手掌,微微震颤。小琳琅的弓弦,在无人拨动的情况下,发出一声极细、极韧的铮鸣。重吾按着捕头的手,不自觉松了半分力。整个长街,所有兵刃,无论握在谁手中,无论是否出鞘,全都朝着那个被五花大绑又自己解开的少年,低下了头。不是臣服,是血脉里刻着的印记,在认主。李县令的脸,第一次变了。不再是油腻的凶横,而是灰败的惊骇。他踉跄后退两步,后腰撞上衙役举着的“肃静”牌,木牌应声裂开一道蛛网似的细纹。“你……你不是方家子……”他声音发颤,“你是……”方许没让他说完。他往前走了一步。脚踩在青石板裂缝里,鞋底碾过半截枯草。就是这一步,整条街的喧嚣、刀鸣、喘息、血气,全被抽空了。空气凝滞如汞,连飞过檐角的麻雀都僵在半空,翅膀停振。方许看着李县令,声音很轻,却像冰锥凿进每个人耳膜:“你猜错了两件事。”“第一,我不是方家子——我是方家供奉的‘守灯人’,守的是方氏医道三百年不坠的灯。”“第二,你不是第一个想用百姓当刀的县令——上一个,骨头还埋在监查院后山松林里,每年清明,新来的衔烛使都要去给他坟头添一捧灰。”他顿了顿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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