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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96章 《多情剑客无情—3》(3/3)

   脚步轻轻的,踩在石板路上,一点声音都没有。

    龙啸云站在原地。

    这毕竟以前是他的家。

    他的家。

    龙啸云忽然想笑。

    “你走了就走了,为什么要回来,为什么要打扰我们的生活,为什么?”

    另一边,

    白夜走进一家小店。

    店很小,四五张桌子,歪歪斜斜地摆着,凳子也是旧的,坐上去吱呀响。

    柜台后面坐着一个人。

    一个驼子。

    他背驼得很厉害,整个人像被什么东西压弯了,永远直不起来。可他的眼睛很亮,在白夜进门的那一瞬间,那双眼睛扫过来,很快,又很快收回去。

    白夜在靠门的那张桌子旁坐下来。

    “一壶酒,一盘牛肉”他说。

    驼子点点头,站起来,往后面走。他走路的姿势很奇怪,因为驼背,整个人往前倾,像随时要栽倒,可每一步都很稳。

    李寻欢看着那个背影消失在灶间的帘子后面。

    孙驼子。

    他在心里默念了一遍这个名字。

    十四年前,江湖上有个姓孙的汉子,大力金刚指很厉害,人也很讲义气。后来忽然就不见了。有人说他死了,有人说他退隐了,还有人说他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,躲起来了。

    没人知道他变成了一个驼子。

    更没人知道他在这条偏僻的巷子里,开了这家破旧的小店,一守就是十四年。

    十四年。

    人生有几个十四年?

    白夜忽然想起武侠里另一些人工具人。

    江南七怪。

    七个人,为了一个承诺,远赴大漠,找到一个小孩子,教他武功,陪他长大。一守就是十几年,等那孩子终于长大成人,就为了一个赌局。

    看小说看剧听着觉得热血沸腾,觉得这才是江湖人该有的样子。

    可现在他忽然想——

    那十几年,他们是怎么过的?

    混江湖就不娶亲生子了。

    那不是人过的日子。

    真的不是。

    可他们过了。

    就像孙驼子。

    为了王怜花的一句话——只是一句话——在这里守了十四年。每天面对这几张破桌子,几个过路的客人,日复一日,年复一年。不能喝酒,因为怕误事;不能交朋友,因为怕暴露身份;不能离开,因为答应了。

    就为了一个年轻人他都没见过。

    怕那个年轻人武功不够,守不住那本书。

    一诺千金。

    对了,他原来不是驼子,是装的,但是装了十四年变成真的了。

    独立他爹还是天下第一。

    驼子端着酒出来了。

    他把酒放在桌上,又拿了一个粗瓷碗,往白夜面前一放。

    “客官慢用。”驼子说完,转身往回走。

    白夜看着他的背影。

    书里他最后还是死了,

    死才更悲壮。

    死在这条他守了十四年的路上。死在金钱帮的手里。死的时候可能还惦记着那本书,那个承诺。

    他想起一些人人,为别人死过的,为一句承诺死过的人。他们都不是主角。书里不会多写他们几笔,读者不会记住他们的名字。

    可他们还是死了。

    就因为一句话。

    江湖。

    江湖就是这样。有人死,有人活,有人为你死,你为别人活。

    天经地义。

    真的有江湖嘛。

    江湖不应该是喝酒吃肉的嘛,当武林盟主的嘛。

    行侠仗义,为国为民。

    为国为民为什么辞官混江湖啊?

    白夜忽然想起一个事。

    ——现在是成化年间。

    成化犁庭的那个成化。

    明宪宗朱见深,年号成化。这年头,朝堂上有个大名鼎鼎的人物——汪直。

    不是武侠小说里那个雨化田。

    是真正的汪直。

    西厂厂公,权倾朝野。

    《龙门飞甲》里雨化田的原型,就是他。

    白夜回忆了一下这位的事迹——东征女真,西破蒙古,战功赫赫。但同时,设西厂,兴大狱,查了不少人,也杀了不少人。

    毁誉参半。

    真假难辨。

    对他的评价,两极分化得厉害。有人说他是奸佞,祸乱朝纲;有人说他是能臣,功在社稷。

    但有一点是确定的——

    没什么好下场。

    成化十三年,汪直红得发紫。成化十九年,就被贬到南京,郁郁而终。

    前后不过六年。

    白夜摇了摇头。

    江湖已经够乱了,朝堂更乱。

    更是你死我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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