或许是因为赵偃这个太子的缘故,又或许因为赵涉身为合信君赵岳的仇敌。当天,赵涉就受到了来自宗室的惩罚:赵涉失德,降为士人,夺去君号封地,罚俸三年,期间不得出府,以儆效尤!
传闻伯阳府中,赵涉接到这一处罚卷宗之时,狂吐三口血,倒地不起,却仍然高呼:“吴孙小儿,我誓杀你!!!”
此事,在之后传遍了邯郸,邯郸城中,无不将此当作饭后笑谈。而也正因此言,最终成了赵涉的催命符!
后话暂且不谈。倒是还有一事,没有被众人注意,指认赵涉罪行的侍女小沫,在宗室判决下来之后,不到两个时辰,就命陨于太子府中。
太子府内一直认为,这是伯阳君……哦不,是士子赵涉所为!目的就是为了报复!
除了吴孙!!!
…………
名词解释:**
**,古代的一个伦理术语,原意指夫妻或未婚夫妻之外,非同辈分的既成亲属间若发生性关系。但却并不单单只指近亲x交。如子杀父,师徒结婚等在古中国文化中也是**。按照周朝仁政“五伦八德”来讲,五伦即为父子有亲、长幼有序、夫妇有别、君臣有义、朋友有信,违背五伦之人皆可算作“**”!
而赵涉虽然与其远房表妹有牵扯,但是其实构不成**,这便是因为古时候的伦理纲常仅仅只禁止同一姓氏血脉的男女,而对于母系血亲关系的近亲男女是可以允许结婚的。但是显然,赵涉并没有与自己的王玉表妹成亲,并且还有了自己的妻妾,这显然不符合五伦之一的“夫妇有别”,即“夫待妻尽其责任,妻事夫君尽温和,夫爱护贤妻,妻敬爱夫君,夫唱妇随,家有大小事情夫妻商议而行,自然夫妻有情也”,所以此事也算是赵涉**失德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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