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来有了些起色,终于每个月赚的钱多一点了,她立刻就给自己买了水果、鸡蛋、牛奶之类。甚至,到后来赚得更多一些,她还会偶尔奢侈一把去买面膜。
所以,即便是这样的皮肤在这个大环境下很突兀,林雨涵也是要坚持的。
皮肤和身材,是一个女人一辈子的坚持。她始终这么认为。
——而当初她断更,也跟她完全不愿意熬夜有关。其实写文的人往往到晚上灵感特别多,写起来也很顺手,但她偏偏是个保养控,从来都是到九点半准时睡觉。所以,从不会为了更新而耽误自己半点作息。
此时,这样的坚持明显成为了自己的破绽。
一般人或许不会注意,但像傅瑶这种有心人,还是注意到了。所以,她笑眯眯,同时脑子飞速运转:“这个也是用了前面一个男人送的东西啊。他送了我很多大上海擦脸的东西,都对皮肤很好,你要吗?”
大上海。
那个地方董珠跟傅瑶说过。说不尽的繁华,道不尽的奢靡,是无数红男绿女绽放内心**的天堂。
那里生产的东西,自然是好的。
傅瑶有些动心了。
她也一样,深深爱着自己的容颜。
见她如此,林雨涵心里更有数了:“你想要的话,我可以送你一些。”
她也已经看出来了,这个傅瑶不是普通人。而作为一个写手,好的故事总能刺激他的写作。
她相信,傅瑶会是一个好故事。
就这样,两人都有了结识的意向。
不过,傅瑶却说:“不用你送给我,我用肉跟你换。”
林雨涵心里一突:用肉跟我换?咳咳,这太令人浮想了。
肉偿什么的。
正当某污作者在脑中乱开车的时候,吴青山走了过来,如乌龟般背着三份粮食。
他是特地陪林语涵来买粮食的。而他自己家的粮食,却是让父母去买。
真正的二十四孝男友。
傅瑶不得不承认:这个叫林雨涵的女子,对男人的确有一手。
林宇晗反倒不这么觉得。作为一个21世纪的新女性,她觉得男朋友照顾自己是理所当然。
况且,刚刚跟傅瑶说的话也不完全是假的,在她看来,男人本来就是拿来用的。因为她根本不喜欢男人啊。
是的,她就是个“渣女”,各种言情里抨击的那种人。或者说,她更像是各种言情里抨击的那种男人——渣男。
这一点,她自己是很清楚的,并以此为荣。
是的,以此为荣。
以前的她并不渣,甚至,还很善良,也很纯情。
正因为如此,她招惹了无数渣人。
不管是亲戚、还是朋友,抑或男朋友,都会时不时渣她一把。没办法,谁让她像一只小白兔,浑身上下散发着“来渣来渣我”的光芒呢。
没办法,这世界总是弱肉强食且相互吸引。这孩子一路被人坑着长大,各种被教学做人。最后终于黑化了。
其实也不算黑化。她并不去害人,也不会做坏事,就是什么都自己利益至上。
所以,她对坑那么多读者,也毫无愧疚之感。而她利用自己的美貌,在大学期间,也是占了不少男生的好处。当然,不是刻意去狐媚人家,而是人家来追求,她觉得还不错就发展了,但实际上感情也没到位。不过男生给予的好处和照顾,她却是不介意照单全收的。
谈恋爱期间不劈腿,厌倦了就分手,一切以自我爽感为标准。
直到后来她发现晋江还有个页面叫百合频道,点进去发现还有女女在一起的文,于是入坑,于是自我怀疑:会不会我不喜欢男孩子,是因为我其实骨子里是les啊?
为了验证这一点,她找了个女孩子来试了一下。发现……唔,她确实更喜欢女孩子。起码,看着那女孩在自己指尖灵动,还是挺刺激的。
当然,那刺激也并不持久,后来她还是跟那女孩分手了。找下一个。
就这样,一路渣下来。
而穿越到六零年代后,她一样吸引了男性的注意——其实她这时候已经知道自己完全不喜欢男人了。但是在这个特殊时代,而自己又什么资本都没有,她知道自己还不够资格找女人,所以,先勉为其难接受了吴青山。
这吴青山家庭背景还是很不错的,只是下乡视察时看到了她,她那白里透红的肌肤,在一众无精打采的菜色皮肤中,出类拔萃,让人特别想亲一口。
于是,在吴青山疯了一样的追求下,她终于勉为其难答应,并决定利用他走出农村。
她没有半点愧疚感,反正对方喜欢她愿意为她付出,她也明说了自己还不够喜欢他。
而显然,热恋中的男人容忍度是无限的。吴青山不止容忍了她的一切,甚至愿意等她动心——毕竟,在他看来,林雨涵身边没有比他更优秀的资源了。
不止是他,就连他家里和亲戚,都把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