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说, 就算真的是骨肉至亲, 为了利益弄得生死相搏, 也是常事。只看这利益够不够大而已。
傅瑶不想把自己的安危赌在别人身上。
保护感情的最好方法, 就是不要考验感情。
所以,她决定还是不要将自己的秘密告诉傅娟,只默默低调着。这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。
只有把自己保护好了,才能对别人好。
比如, 她现在就可以招待傅娟好好吃一顿。
把傅博那个熊孩子打包进屋,傅瑶便给傅娟倒了一杯水,笑眯眯:“妹啊, 你知道姐姐不会做饭的。所以……”
“放心姐姐,我自己会做。”
傅娟端着杯子甜甜回答。
瑶摸摸她的头, “那你好好做饭, 别烫着。我跟你冷艳姐姐去山上看看,看能不能再给你猎到点东西回来。”
一听说她们又要去山上打猎, 傅娟瞬间眼睛亮了。
每次冷艳姐姐都能打到猎物, 自己都吃过好几回了。好美味呢。
一直之间, 不知道该如何表达,只能闪着亮晶晶的眼睛,望着傅瑶:“谢谢姐姐。”
她像王招娣,颜值比傅瑶低很多,只有一双眼睛亮晶晶的, 是唯一出彩的地方。
“不谢,谁让我是你姐呢。”
那晚,傅瑶跟冷艳猎回了不少猎物,为了怕别人闻见家里的烧烤香味,依然是在那个古代山谷烤好了,层层包裹拿回来的。
当然,在等冷艳打猎烧烤的时间,傅瑶再度拿出玉簪在地上回顾简体字。
三个人吃得很香。
吃完依然是一起去把骨头埋了。即便她们住的是队里没人要的偏僻地方,附近没什么人,也还是要注意的。
肚子难得饱饱的,三人睡了个好觉,一夜无话。
第二日,傅娟早早起床,开始忙活吃的。
傅瑶有些赧然。
让这么一个小女孩为自己做饭,确实有点那啥。
不过,她跟冷艳是真不会。所以,之前跟董珠在一起,基本也是董珠做饭,而且……董珠水平跟她们差不多,都是只能煮粥的水平。
嗯,还是广义上的粥。
也就是任何食材都是丢到水里,稠了就加水,稀了就加粮食,煮着煮着又稠了就继续加水……
三个人倒不是故意不学,但是……都是术业有专攻了几十年的人,实在是……不好学。
首先,傅瑶这个皇后娘娘是肯定不会的,而且也不屑于学这个。就算她后来认清现实,决定好好在这个年代过日子了,也不代表她愿意把大好时间花在怎么研究厨艺上。
她始终笃定:智商碾压一切。
所以,与其去学这些厨艺,还不如去学点知识,然后早点跟上这个世界的最高科技水平。
其次冷艳肯定也是不会的。而且,上辈子的她虽然是个下人,但是不是厨娘,而是暗卫啊!
暗卫是什么?那是杀人的人。靠的是武功。
而且,她短短的人生经验,已经足以让她看透:实力才是一切。谁的剑快谁就拥有一切。饭菜?高手需要亲自做饭么?咳,会野外烤肉就可以了。
而董珠么?也是差不多。
她从来不觉得学做饭有什么用,除非是专职厨师。
而她,显然一直走的是另一条路。那条路上,需要的是美貌、智慧和手腕,绝不是厨艺!
这点上她跟傅瑶的想法不谋而合,都觉得脑子才是碾压一切的保障。
总的来说,就是这三个人压根也没真相学做饭。骨子里看不上做饭这事。
而且,她们的经历也让她们笃定:人生短暂,时间宝贵,绝对不能浪费在做饭上!
至于传统女人那种以做饭为荣的传统美德,她们更是完全没想过要学习。
就这么混着呗,反正,人活着也不是只为了吃饭,总有更重要的事要做。
——傅瑶和董珠都这么认为。
不过,冷艳却首先要操心吃饭的问题——她得首先把自家皇后喂饱啊。
而且,还得赎身。
而且,看目前状况,以后可能还要连带着喂喂她的周边,比如朋友董珠、妹妹傅娟什么的。
不过,目前还是先解决赎身的问题。
粮食倒是简单。
虽然三百斤很多,真弄起来比较麻烦,但绝对是可能达成的,只是要一些时日罢了。
难的是钱。
钱这种东西,在古代社会可带不来。
唔,其实如果是在别的年代,从古代社会还真能带些过来——别的不说,就皇后身上那身行头,带过来就能卖不少钱了。
好,那一头的金饰,起码有几斤重,真不知道她为什么要天天顶着这个。
可现在不是一般年代,对于金饰古董之类,是非常不感冒的。而且,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