沉重兵刃,和官军动起手来,手下很少有一合之将。虽然在千军万马之中,个人勇力的作用是有限的,但是一旦进入混战阶段,一个这样的猛将的带队冲锋有可能瓦解上百敌人的士气。在过营的创业阶段,大部分战斗都是小规模的混战,张天琳就是这样脱颖而出的。
斧这种东西在明军里并不是很主流,当长兵刃用,它重心太靠前了,不可能做得像长矛那样长,当短兵刃用,它又不够灵活。虽然说上手容易,是个人就能用,可想用好了却很不容易。所以用斧作为辅助武器、投掷武器的人不少,而拿斧头当主武器上阵砍人的却很少。
然而张天琳却拿着小说里徐晃、索超、程咬金、金兀术用的那种开山大斧,而且变招飞快,一斧落空,两膀一较力便能继续攻击。所到之处,连敌军带友军全都闪到一边,这玩意抡起来威力实在是太大,一扫一片,挨上了不死也是重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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