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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0章 衣锦还乡,富贵传家(2/2)

李乐便将他们全部收为自己的奴隶。

    但依照承诺他们还没杀够四个敌人,也没有为汉军服务两年,因此并不能真正加入汉军,最后在耿恭的建议下这支骑兵改称为胡骑义从。

    双方骑兵大概相距二里左右往来巡逻警戒,偶尔会派出一支十几骑的小队,向前突进到百步之内或对射几箭或近身接战一番,再互相对骂几句,彼此试探许久这才开始投入几百骑的兵力厮杀,但也都是浅尝辄止。

    无论汉军这边还是北匈奴这边,一旦发现对方有增兵的迹象,立即就会脱离战斗向后撤退。

    因为交战双方大多都是北匈奴精骑出身,骑术、箭术、近身格斗术自然也就不相上下,是以双方的一连串接触战打下来也就打了个势均力敌,互有损伤,但总的来说还是胡骑义从稍占上风。

    毕竟胡骑义从都是为自己而战,李乐已经答应他们:做了我的奴隶今后除了战利品的分配、以及赏赐升迁上只有汉军一半外,其它吃穿用度等一切待遇都与汉军相同。

    这可是比他们在北匈奴还要好的待遇,打赢了好处大大的有;又是为他们心中的战神和药神而战,哪怕受伤了也不用担心死掉,打起来当然拼命了。

    而北匈奴骑兵,因为还是奴隶部落制,即便打赢了大部分好处也是上面贵族奴隶主得了,下面的普通小兵有口汤喝就不错了。

    而且有前面呼揭骑兵全军覆没的例子在,这些北匈奴骑兵在面对胡骑义从时,心理上不自觉的就处于下风位置,战斗意志也不算太高。

    他们唯二所倚仗的不过是兵力的绝对优势和大单于、大祭司的忽悠罢了。

    注1:汉朝实行的是全民皆兵制度,汉朝男丁要服的兵役主要为三种,一是加入中央军做卫兵;二是在当地服兵役守卫地方,也称郡国兵;三是到边境做戍卒。

    戍卒制度沿袭自春秋战国,规定每个年满二十三岁,身体无残疾的编户齐民男丁每年都要为国家戍守边疆三天。

    但汉朝国土面积,比起春秋战国诸侯小国的面积实在太大了,服役三天,路上却要走几个月,不是折腾人么?

    于是就有了变通——不愿意去的可以每年交三百钱给朝廷,由朝廷花钱雇人代你服役。

    耿武、钱山、吴江等人就是代人服戍卒兵役的戍卒,属于募兵制下的募兵,而非征兵制的义务兵。

    因为是代人服兵役,所以立功受赏,赚到钱后,只要不想干了也随时可以解甲归田做个富家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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