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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七四章 所见(2/2)

爱白天,更爱晚,不爱太阳,更爱月亮。

    杀手无名,杀手应该无名,与无名俱来的是黑暗和孤独。

    这也是他想成名的部分原因。

    现在他已是个很有名的人,名人榜不是谁想登就能登的,他已经比世界大多数人出名得多。

    然而,他内心的黑暗和孤独仍然无法消除。

    他有时觉得,那都是与生俱来的东西,注定相伴一生。

    可既然如此,人的奋斗和努力还有什么意义呢?

    他想找智者开解,他听说洛阳城最具佛性的两位僧人,两天之后——也许是一天之后——就要在永宁寺门前斗法,他要去聆听妙音。他会有收获的。

    他突然仰起头来,马车外有令他感兴趣的东西。

    那不是样东西,当他凝神看去,他发现那是位很年轻、很漂亮的女孩子,肤白如雪,云鬓高高盘起,嘴唇红得像冬日的腊梅。

    她是个有伴侣的女人,这点很明显,因为离马车稍远那侧,有个高大英挺的身影。

    她在说话,她在笑,她很开心。

    无名冰冷的心被一股暖流打动,他想,自己或许也该找个心爱的女孩,定居在某个环境不那么严的地方,成家,生养几个孩子。

    江湖的旅途太苦了,他时时刻刻盼望自己能走到杀手生涯的尽头。

    可惜人是一种矛盾的生物,发财和成名的念头总是掣肘,野心和**充塞于他的胸膛。

    他见到了姑娘旁边的那张脸。

    他几乎吓得惊叫起来。

    那根本算不得一张脸,光秃秃的脑袋遍布凹凸不平的皱纹和兽皮,额角和眉骨处还有两颗叫人呕吐的肉瘤。

    无名捂住了自己的嘴,他晚吃的消化到一半的晚餐终于没有从他的口中倾吐出来。

    那张脸太丑陋了,太老了,和女孩青春秀气的相貌格格不入。

    这绝不是般配的一对,无名想。

    他又好奇地瞥了他们一眼,马车仍在飞驰。

    他很快平静下来:世界本就有很多男人,其貌不扬,却拥有吞吐风云的气概和手眼通天的本事。女人当然喜欢帅气的男人,否则潘安、卫玠不会大受欢迎,然而女人更爱有本事的男人,这也是长久以来刻在女性血脉之中的东西。

    无名笑了笑,他觉得那个年轻女孩子很聪明,也很理智。

    这样的姑娘确实不多见了。

    无名的视线一转,又惊讶地发现,在那对男女身后,有座庄园燃起了熊熊大火。

    火焰割裂了黑暗,撕碎了月夜。

    无名认得,那是著名的金谷山庄。

    他没有想停车驻足的意思,只是回望了一眼。

    姑娘正踮起脚尖,亲吻男人的脸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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