怼上,也可能是两败俱伤的局面。
从另一方面来说,双方并不是非要动武不可,现在大明新皇帝已经开放了九个商埠进行海外贸易,与荷兰人是有共同的目的——贸易赚钱。
那么,打不过就谈合作,在这方面荷兰人比其他几国人更灵活。
范.迪门如实回答:“皇太子殿下,东印度公司是得到尼德兰联省共和国议会授权的,可以代行国家职能,可以在东起好望角,西至南美洲南端麦哲伦海峡的范围内,代表尼德兰联省共和国进行军事和外交活动,并拥有贸易垄断权的商业公司.”
朱慈烺说:“我希望得到书面的解释和东印度公司的公司章程。”
“没有问题,”范.迪门说,“我们可以提供。”
“那么,”朱慈烺道,“我就先假定东印度公司可以代表尼德兰联省共和国。”
范.迪门很肯定地回答道:“我们当然可以代表!”
荷兰东印度公司,是荷兰建立的具有国家职能、向东方进行殖民掠夺和垄断东方贸易的商业公司,是世界上第一家跨国公司,也是第一个发行股票的公司。
荷兰东印度真正握有实权的只有十七人,被称为十七人董事会,但荷兰政府也持有股份,公司拥有着为战争支持薪水,与外国签订条约,铸造货币,建立殖民地等权利,平均每个海外据点有二万五千名员工,一万两千名船员。
大明与后金进行萨尔浒之战的那一年(1619年),荷兰东印度公司在巴达维亚(印尼雅加达)建立了公司亚洲地区总部,建立起了亚洲国家贸易体系,将其贸易足迹延展到日本、朝鲜、中国等地。
四年前,日本锁国,葡萄牙人被日本赶走,荷兰东印度公司垄断了对日本的贸易。
两年前,荷兰东印度公司占领了斯里兰卡的加勒,赶走了葡萄牙人,从而打破了葡萄牙人的肉桂贸易垄断。
去年时,荷兰东印度公司再次驱除了葡萄牙人,占领了马六甲海峡。
东印度公司并非只有荷兰一家,英国和丹麦,以及后来的瑞典都成立了各自的东印度公司。
其中英国东印度公司成立的最早,比荷兰东印度公司还早两年,英皇伊丽莎白一世授予该公司皇家许可状,给予它在印度贸易的特权。